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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后人质疑《黄兴致孙中山述革命计划书》拍

2014-12-31来源于:美术同盟网编辑:耕耘

据悉,上海驰翰拍卖公司2013年春拍将于4月25日推出《黄兴致孙中山总理述革命计划书》真迹、《中华革命党民国三年十七次会议纪要》、《孙中山手稿三十八件》三件重量级拍品,并举办小型的论证研讨会,此消息经媒体披露后一时引发众多博物馆研究学者及藏家的重视。随着拍卖日程的临近,黄兴后人纷纷站出表示严重质疑此物件的拍卖所有权合法性。
《黄兴致孙中山总理述革命计划书》是1910年广州新军起义失败之后不久,黄兴5月13日就国内武装起义的战略写给孙中山的长信,重新拟定革命起义计划。此函是黄花岗起义及全国响应计划的最初蓝本,是同盟会由边境小规模起义改为在内地中心城市起义并全国响应一举推翻满清,实施战略转变的关键性建议,后来事实大部分应验。从史料价值来看,它对我们了解辛亥革命史以及黄兴的革命思想,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随同拍卖的有蔡元培、章太炎、吴稚晖、于右任、胡汉民、谭延闿、居正、张静江、冯玉祥、曾醒三等15位民国元老为此函的题签和题跋。其题跋赞曰:“此书为革命文献中不朽之作”(胡汉民); “国之瑰宝”(冯玉祥);“此函于革命史具大关键”(张静江);“开国大谋”(吴稚晖);“怠与武卿侯之出师表相伯仲洵谠论也”(曾醒三)。
据了解,上海驰翰拍卖介绍说此件是该公司在美国征集拍卖作品时,由曾任孙中山机要秘书的曾醒三先生之后人委托送回上海公开拍卖的。部分文史专家已见到此函的原件或图片,表示此函及题跋对于研究辛亥革命、黄花岗起义及武昌起义以及孙黄分工与作用都有极重要意义,当属国家一级文物无疑。
家居北京的黄兴嫡孙黄与群先生表示,自获悉拍卖后他曾去上海瞻仰祖父的原件,他认为此物件已经流失海外多年,如今重现世面尤为难得,应该由国内博物馆收藏。仔细阅读《黄兴致孙中山总理述革命计划书》所附跋文,及在查询1981年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文史资料选辑》时,却意外发现此件文物的所有权具有极大的争议。
曾醒三先生是如何得到《计划书》的?跋文中曾醒三是这样讲的:“尤幸服务沪滨环龙路四十四号中国国民党本部事务所,时于故纸堆中拾得黄克强先生致总理一书”。居正先生亦在跋文中说:“曾子醒三服务于吾党本部上海环龙路四十四号事务所……一日,于故纸篓中再检,忽得一封书,启而视之,乃即今所庄严得诸名家题赞不置之克强黄先生手书也。”
而黄与群先生的大伯父,黄兴长子,辛亥元老,曾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的黄一欧早在1963年《湖南文史资料》就提到此《计划书》:“据我所知,事实略有出入。一九二八年,李翊东在上海告诉我:有先君庚戌年四月致中山先生的一封长信,原为中山先生长期收藏于环龙路四十四号办公室抽屉中,作故人之纪念。一九二五年三月,中山先生在北京逝世,曾醒三时为事务所秘书,于清理先生遗物时检出自存,外间鲜有知者(李翊东号西屏,湖北黄冈人,当年与曾同为环龙事务所秘书,故知之甚念)。我托西屏向曾致意,希望备价转让,已留先人手泽。当时因曾索价甚巨,我一时拿不出来,没有谈妥。于是,建议影印出来,以广流传。曾醒三后因于右任等的资助,以《黄克强先生上总理书》为题,将原信影印,并附有吴稚晖、张人杰等人的题跋。”
黄与群先生对此评论说,黄兴的这封信虽然台头是孙中山先生个人,但应属于革命党的内部机要文件。机要秘书的职责之一就是妥善保管机要文件。在国民党的本部之内、中山先生的办公室中,无论是在故纸堆中,还是在故纸篓中发现此等机要文件都应当将其归还原位,更不能趁中山先生去世后“检出自存”。曾醒三的行为至少属于“公物私存”,并实属不妥;而黄一欧先生获悉后“希望备价转让,已留先人手泽”,却因当时“曾索价甚巨,我一时拿不出来,没有谈妥”。更是“据为己有”的证据。时隔多年,如今他的后人公开拿来拍卖更是不当。
黄与群先生认为,此文物所有权不能由于曾醒三先生及其后人的长期保存而发生改变,它仍然属于公有文物(或国有文物),应依照《文物保护法》予以保护。鉴于《计划书》的后续跋文是曾醒三先生陆续讨要来的,且跋文不宜与《计划书》分割,所以特建议:应将公开拍卖改为面向国有博物馆的定向拍卖,使这一珍贵文物得以国家收藏,又可使曾醒三先生及其后人保存此文物的功德圆满,得到相应的报偿;或者动员其捐赠给国家相关博物馆,博物馆给予应有的奖励。
但上海驰翰拍卖公司方面表示因为已经是公开拍卖,只有在同等价位下国有博物馆有竞拍优先权,不能保证不落入个人甚至重新流失海外。据悉,北京、湖北、湖南、广东有关博物馆收购,他们都表示拍卖方虽然没有明确标价,但心理标底太高,甚感忧虑。
而据我们所知,上海翰驰拍卖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时间不长的拍卖公司,该公司网站上并没有标注具有拍卖一级文物的资格,那么,拍卖一个所有权有疑义、且如此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是否欠妥?据悉,国家文物局已经获悉此事,美术同盟网呼吁更多的有识之士关注此事。